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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4 15:06
名 称:深圳前海片区水环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3月5日至4月30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前海片区水环境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建设单位概况
前海管理局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设立的前海合作区法定机构,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负责前海合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工作。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前海管理局分别委托前海投控和市工务署负责项目建设,前海投控按项目委托土发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跟踪审计水环境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跟踪审计的主要范围是,2016年至2018年前海片区建设的11项水环境建设项目,项目批复估算投资总额851,554.0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次审计的11个项目共计下达年度投资计划298,074.23万元,已累计支付156,969.09万元。
前海投控负责建设实施妈湾片区2#渠综合治理工程等7个工程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640,785.94万元。土发中心负责建设前海湾清淤工程(一期)等4个工程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210,768.07万元。
(三)项目施工招标情况
前海水环境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11个项目合同价合计260,645.07万元,施工图总预算合计285,954.26万元。其中,桂湾及前湾北片区污水干管工程(滨海大道-南山污水处理厂段)和妈湾片区2#渠综合治理工程,分别通过前海市政VI标和V标项目集群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四)前海水环境治理情况
前海管理局通过打造外围污水拦截屏障、加快合作区内污水系统的建设、加快湾区和入湾河流的底泥治理及水廊道建设等建设措施,经2016至2018年系统整治,双界河、桂庙渠、铲湾渠2017年初各项水质指标均已达到不黑不臭标准,2018年底全面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Ⅴ类标准,提前完成了深圳市政府下达的治水提质任务,改善和美化了前海片区生态环境。
(五)审计评价意见
被审计单位在工程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基本能按前海合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推进前海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提前完成了深圳市政府下达的治水提质任务,改善美化了前海片区生态环境;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前海管理局和前海投控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对工程建设进行了规范;在招投标方面,能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在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但项目建设还存在工程招标不规范、工程普遍超合同工期、部分工程事项审批(审核)时间较长、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招标不规范
1.V标和VI标集群招标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前海投控组织实施了前海市政工程V标和VI标项目集群招标,其招标控制价分别为29.5亿元(暂定)和28.5亿元(暂定)。(1)在V标和VI标集群施工招标文件中,只有招标控制总价,具体投资项目不明确,各子项工程所属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不明晰。(2)V标和VI集群招标时,V标仅有4个项目下达立项批复,相应招标控制价为17.34亿元,占V标总控制价的58.78%;VI标仅有4个项目下达立项批复,相应招标控制价约为8.43亿元,占VI标总控制价的29.58%。截至2019年3月31日,V标共有10个项目下达立项批复,相应招标控制价为25.08亿元,尚有4.42亿元(招标控制价)未下达项目立项批复;VI共有8个项目下达立项批复,相应招标控制价为24.11亿元,尚有4.39亿元(招标控制价)未下达项目立项批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不符。
2.个别工程招标不规范。
土发中心负责建设实施前海铲湾渠水廊道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666.83万元,招标文件中相关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3,476.67万元,占其招标控制价的比例为22.21%,专业工程暂估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5%。与《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不符。
(二)工程普遍超合同工期
已开工建设和已完工的8个工程中,有7个工程超合同工期,占工程总数的87.5%。如前海投控负责建设的前海合作区铲湾河水廊道工程(其中平南铁路-怡海大道段未施工),截至2019年3月31日工程仍未完工,超合同工期大于370天,土发中心负责建设的双界河水廊道工程,超合同工期1034天,超幅为164.13%。
(三)部分工程事项审批(审核)时间较长
1.普遍存在工程施工图总预算批复时间滞后于施工时间。
前海管理局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为施工图总预算审批,按基建程序规定应是先批复施工图总预算,再进行工程招标和施工。审计发现,已开工建设和已完工的8个水环境建设工程中,有7个工程施工图总预算的审核(批复)时间滞后于开工时间超过500天,甚至部分工程完工后才下达批复,造成施工图总预算批复严重倒置,使得施工图总预算失去了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如由前海投控负责建设的桂湾及前湾北片区污水干管工程(滨海大道-南山污水处理厂段),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报送前海管理局审批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前海管理局批复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滞后开工时间744天,在工程完工152天后总预算才下达批复,其中前海投控编制和审核施工图总预算滞后开工时间长达734天。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5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不符。
2.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时间较长。
审计抽查了前海投控和土发中心89笔工程款支付情况,相关款项自申请支付至完成支付的内部审核,具备支付条件的平均时间为48个工作日,其中审核用时超过66个工作日(三个月)的有18笔,如前海投控公司支付深圳湾清淤工程(二期)勘察设计费进度款(金额318.52万元),施工单位申请支付的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前海管理局完成支付审核时间为11月30日。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办理决算审计、验收、资产批复等手续
前海投控基建事业部负责的政府投资前海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度共发生费用支出4,702万元,未分摊应计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未遵循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原则。与《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不符。
截至2019年3月31日,前海管理局已竣工政府投资项目31项,分别存在未办理财务决算批复和资产产权登记、会计核算等问题,其中已完成决算审计项目共12项,决算审定投资额4.65亿元,仍未办理竣工验收、资产批复、资产登记等手续,也未按决算审定金额进行资产转固处理;已竣工未完成决算审计的共19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4.33亿元,平均已竣工天数为660天,其中航海路续建工程项目、前海桂庙渠水廊道工程(一廊)试验段和前海展示厅策布展项目竣工天数均超过1000天,前海管理局尚未办理项目竣工决算,也未对已使用资产按暂估价值进行转固会计处理。因前海投控和土发中心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结)算,导致土发中心负责建设的双界河水廊道工程等3项工程,在其账上建设资金沉淀2,040.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工程招标不规范问题,要求前海管理局及时总结和完善前海工程建设领域的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前海水环境项目建设和前海片区水环境治理的监管力度;要求土发中心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二是对工程普遍超合同工期问题,要求前海投控和土发中心应扎实做好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三是对部分工程事项审批(审核)时间较长问题,要求前海投控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成施工图总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保证工程有序施工;要求前海管理局和前海投控应优化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明确流程办理时限,提高支付审核效率。四是对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和未按规定办理决算审计、验收、资产批复手续问题,前海投控和土发中心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结)算;前海管理局应尽快办理财务决算批复和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已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前海投控严格规范了V标和VI标的后续单项工程(项目)委托工作,确保先立项、再实施、再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按立项项目明确具体发包内容及相应的工程投标报价要求,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金额;土发中心将加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二是前海投控和土发中心在加强专家论证,制定合理工期,强化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及时处理变更,倒逼项目按期完工。三是前海管理局加强审批制度建设,将投资控制节点前移,进一步强调明确项目各阶段内部审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前海投控做好工程进度款支付所需资料告知说明,逐步建立支付相关信息化系统,明确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追踪支付流程的审批情况,避免在某个环节长时间停滞。四是前海管理局下发工程款资金支付的通知,明确要求“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规则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对符合条件的,尽快向申报项目决算批复及固定资产登记程序”;前海投控积极对接相关工作,按计划今年将陆续完成一廊试验段等4项工程结、决算工作。
深圳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4日